補辦教師資格證的方法如下:
1、持證人到原教師資格認定單位查驗檔案,并複印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簽署“與原件相符”字樣;
2、持證人在某某市教師資格網或石柱教育城域網“教師教育”欄目下載《某某市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填寫與原教師資格證書一緻的相關信息,一式三份,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簽署“情況屬實”字樣。同時,教師資格認定單位在書面補辦申請上簽署“同意補辦”字樣;
3、持證人憑《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複印件,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如可以在初中以下可在覆蓋當地區縣的報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蓋全市的報刊上刊登,如重慶日報、晚報、晨報、商報、時報等;
4、個人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書面補辦申請、刊登作廢聲明的報刊、一張小二寸證件照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複印件,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辦理補發手續即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