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6号》文件,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币和1角硬币在市場上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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