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當事人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權利義務,租賃期滿後,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還承租人租房時交納的押金,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東可以扣押押金:1、承租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2、承租人沒有定期交納租金。3、承租人損壞屬于房東所有物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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