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社會的個體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間和實現個人意志的空間,這個空間包括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及傳統的等外部條件,同時也包括個人體質、欲望、财富、世界觀價值觀及理想觀的表達欲望等個人因素和内在因素。
自由是人類在獲得基本生存保障的前提下,渴求實現人生價值,提高生活質量進而提高生命質量的行為取向和行為方式。由于存在自然條件和内在條件的局限性,這種取向有時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自由還是一個非常具有時限性和相對性的概念,因此不同的群體、不同的個體對自由的看法是不同的。 從意識形态來講,自由分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選擇和感性的選擇往往存在差異和沖突,因此可以說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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