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二手房合同後,如果合同中有約定支付定金的,買受人沒有支付定金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情形,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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