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車牌号的處罰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即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2、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标準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是:
(1)行政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并處罰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