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有關意見,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研究生學費标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綜合考慮培養層次、學習方式、學科特點、專業屬性、辦學質量、當地物價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地區、不同培養單位、不同專業的學費标準可以有所區别。其中,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标準,現階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10000元确定。研究生學費标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2014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研究生仍執行原收費政策,各地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以及受教育者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學費标準動态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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