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張永沒想到,養母吳阿婆會将自己告上法庭,用法律的利劍切斷40年的母子情。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解除收養關系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吳阿婆和張老伯在1981年收養了5歲的張永為養子。吳阿婆說,當時收養法尚未出台,但雙方的收養關系得到親友、群衆的公認,并将張永戶籍遷至他們處,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系。吳阿婆夫婦收養張永後,供其上學、安排工作、購買房屋,直至成家立業。而張永自1995年上大學離家後,基本不再與他們共同生活,尤其參加工作、成家後,很少回來看望養父母,疏于對養父母的關心,所以雙方關系一直不融洽,常因生活瑣事發生争吵。
吳阿婆回憶起2015年夫婦倆車禍受傷住院期間,張永還與他們大吵一架。2018年張永與養父張先生發生激烈争吵,聲稱要斷絕養父子關系,并簽訂一份解除養父子關系協議書。2019年張先生突發心髒病去世。“他本應照顧我安享晚年,回報養育之恩,但他卻一心隻想争奪養父留下的财産。”吳阿婆說,張永在幫忙料理養父的喪事後便匆匆離去,并悄悄拿走養父的銀行卡、身份證、手機、首飾及那份解除養父子關系協議書,留下自己孤寡一人,無依無靠。去年春節期間,當她與養子協商處理張先生的遺産時,雙方又發生争吵,此後兩人不再有任何聯系。
吳阿婆說養子的所作所為讓她傷心透頂。張永并不能作為養老依靠,且雙方将會因财産問題紛争不止。張永已不可能放棄上海家業到長沙照顧自己,而自己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也不可能到上海随張永共同生活,客觀上已無法共同生活。養子不願意陪伴照顧她,她也不願意再被養子打擾,隻想安度晚年,雙方維持名存實亡的收養關系已無任何意義。因此吳阿婆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養子張永解除收養關系。
張永則表示,由于養父性格比較霸道、暴躁,日常生活中确實因瑣事發生一些矛盾,自己對此一直比較隐忍,且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磕絆屬正常現象,但雙方并無原則性矛盾。他到上海定居生活,但經常回湖南看望養父母,養父母也會來上海看望自己一家。在張永看來,養母要解除收養關系,是受到其娘家人的挑撥,他們觊觎養父去世後留下的價值數千萬的遺産。養母及其娘家人一直在違規轉移财産。他表示無論訴訟結果如何,他都會盡孝,不同意解除收養關系。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永大學畢業後與養父母分開生活,他定居上海後,養父母仍生活在湖南長沙,兩者所居城市更是相隔千裡。養父去世後,張永與吳阿婆仍未能共同生活。張永長期與養母分開生活,客觀上未能對養母的生活起居承擔起悉心照顧關心及相應的贍養義務,使養母子關系緊張。另外,2020年春節期間雙方發生矛盾後,未再有任何聯系,可見,張永未能積極有效地化解矛盾,争取養母的諒解。相反,養母先後向張永提起繼承訴訟及本案訴訟,可見,雙方關系已惡化,無法共同生活,且吳阿婆年事已高,從尊重老年人意願角度考慮,法院判決解除吳阿婆與張永的收養關系。(文中均系化名)
記者 | 陳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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