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急于用錢的業主,最好不要選擇“現金收購”的賣房方式。交易雙方一定要見面,談好價格後簽訂正規的《房屋買賣合同》,并且到房管局過完戶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記不要圖省事隻管給對方房産證然後拿錢了事。
2、房屋買賣雙方一定要見面,當面将價格談清楚,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切不要通過中間人傳話而最終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
3、在簽定二手房購買合同時,一定要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及需要向相關部門交納的費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并同業主見面,明确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漁利,産生不正當差價。
4、購買房屋一定要有正規的物業交驗過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給業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雙方完成物業交驗,保證物業交驗的費用結清及房屋的驗收工作後再支付剩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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