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世紀60年代中期爆發了衆所周知的軟件危機。為了克服這一危機,在1968、1969年連續召開的兩次著名的NATO會議上提出了軟件工程這一術語,并在以後不斷發展、完善。與此同時,軟件研究人員也在不斷探索新的軟件開發方法。
最早的軟件開發方法是由帕納斯在1972年提出的。由于當時軟件在可維護性和可靠性方面存在着嚴重問題,因此帕納斯提出的方法是針對這兩個問題的。首先,帕納斯提出了信息隐蔽原則:在概要設計時列出将來可能發生變化的因素,并在模塊劃分時将這些因素放到個别模塊的内部。這樣,在将來由于這些因素變化而需修改軟件時,隻需修改這些個别的模塊,其它模塊不受影響。信息隐蔽技術不僅提高了軟件的可維護性,而且也避免了錯誤的蔓延,改善了軟件的可靠性。現在信息隐蔽原則已成為軟件工程學中的一條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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