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管制的區别:
1、兩者性質不同。
2、兩者适用對象不同。
3、兩者刑期不同。
4、兩者規定不同。
5、兩者程度不同。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刑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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