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損傷程度司法鑒定書對于澄清事實、明辨是非、鑒别真僞、揭露犯罪、定罪量刑、處理矛盾糾紛起着十分重要的證據作用,通過人體損傷程度司法鑒定文書的審查和分析,發現鑒定結論(意見)常見差錯的主要原因為:醫學資料審查粗心,盲目采信;未全面采信醫學資料,斷章取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确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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