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執行标準的含義:是指“應用科學技術原理、結合綠色食品生産實踐、借鑒國内外相關标準所制定的,在綠色食品生産中必須遵守、綠色食品産品質量認證時必須依據的技術性文件。”
綠色食品執行标準體系:是對綠色食品産銷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的一系列标準的總和和系統,包括四個方面:綠色食品産地環境質量标準、綠色食品生産技術标準、綠色食品産品标準、綠色食品包裝、标簽、儲運标準。
綠色食品執行标準的特點:
1、内容的系統性。綠色食品标準體系貫穿生産的産前、産中、産後全過程、産品質量、包裝标簽、貯藏運輸等諸多環節。
2、制訂的科學性。從1990年起,農業部正式提出開發綠色食品時,要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先後組織國内各方面的專家,經過上千次試驗、檢測和參照或采納國際标準以及國外先進标準而制定。
3、指标的嚴格性。綠色食品的标準無論從産品的感觀性狀、理化性狀、生物性狀都嚴于或等同于現行的國家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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