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探親簽證。
1、簽證對象:有親屬訪問、家族同居、被撫養、家政保母和其他類似目的,并打算滞留的人;
2、手續申請者:本人;
3、申請地方:大韓民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已經獲得簽證發給認定,或簽證發給認定号碼的情況,隻需提交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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