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後夫妻雙方約定将房屋給子女的,是應用繼承情形的,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房屋贈與給子女。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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