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書的生效時間要看是幾審,二審一般是判決一經做出即生效,而一審則不同,一審的生效時間是十五天,法律對此的規定是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對于民事判決書生效時間的确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上述的審級區别來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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