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父母的名買房需要簽訂一些協議,而這些協議能否在關鍵時刻起到作用還很難說,即使起到作用也會增加一些麻煩,在此要注意以下事項:
1、登記人反悔,拖延過戶甚至拒絕過戶;
2、登記人看到房價暴漲反咬一口,主張是借貸或贈與;
3、登記人離婚時,登記人配偶主張分割财産;
4、登記人不靠譜,把房子弄沒了,比如抵押、轉讓等。
【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産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産物權的證明。
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緻;記載不一緻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确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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