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一般由标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具體寫法如下:
2、标題。通常有三種形式: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由事由和文種構成;由文種“通知”作标題。
3、正文。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開頭主要交代通知緣由、根據;主體說明通知事項;結尾提出執行要求。在寫正文之前,要在标題之下、正文之上頂格寫出被通知對象的名稱,在名稱後加冒号。
4、落款。寫出發文機關名稱和發文時間。如已在标題中寫了機關名稱和時間,這裡可以省略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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