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有記分可以增駕,但如果兩個記分周期有一次被扣12分的情況,那麼就沒有申請資格。
2、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3、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滿12分記錄。
4、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滿12分記錄。
5、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滿12分記錄。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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