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行業的企業,在注冊地區縣以外經營,是需要辦理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
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營業執照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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