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标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确定補償款不對的話,那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徑維權: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令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
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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