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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