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流程:
一、工傷報告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确診之日起15日内,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二、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确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三、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緻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緻殘等級鑒定。
四、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标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标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标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