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娃今年8月出生,我現在把信息報送給單位,單位可以幫我扣除嗎?”“我孩子3周歲,但是還沒上幼兒園,怎麼扣除呢?”……随着一年一度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開始确認,今年新增的“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成為許多市民關注的焦點。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通過“上海稅務”官方微博平台,舉辦了主題為“依法納稅遵憲法 個稅扣除惠民生”的直播宣傳活動。活動聚焦社會公衆廣泛關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由兩位來自12366上海(國際)中心的稅務幹部為觀衆講解政策、現場答疑。
根據近期電話咨詢和直播情況,熱門問答整理如下:
01
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嬰幼兒照護”和“子女教育”應該如何選擇?
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号)規定,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标準定額扣除。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号)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準定額扣除。
其中,依照國發〔2018〕41号規定,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中所指的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等受到本人監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中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曆教育階段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曆教育結束的當月。
舉例來說,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自2022年5月起至2025年4月止,父母可以按規定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自2025年5月(即孩子滿3周歲的當月)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期間,以及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學曆教育期間,父母可以按規定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扣除标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父母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準扣除。
02
在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可以。無論子女在境内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納稅人都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03
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資料?
納稅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專項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資料。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證明資料備查。
04 嬰幼兒的身份信息應當如何填報?
一般來講,嬰幼兒出生後,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填報子女信息時,證件類型選擇“出生醫學證明”,并填寫相應編号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号碼,證件類型選擇“居民身份證”,并填寫身份證号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嬰幼兒名下的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均可作為填報證件。
05
如果暫未獲取“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該如何填報嬰幼兒身份信息?
納稅人暫未獲取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後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号,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稅務機關聯系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将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發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記者:王旭
編輯:甯平英
校對:潘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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