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一次12分扣完了不能開車。駕駛證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也就是一年,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裡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内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參加完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20日内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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