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車出事後,如果駕駛員有過錯而導緻事故發生的,駕駛員也應當承擔責任;如果駕駛員沒有過錯的,就不應當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條,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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