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标注在圖樣的下方與左側,橫向編号應用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順序編寫,豎向編号應用大寫拉丁字母,從下至上順序編寫。
2、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軸線編号。如字母數量不夠使用,可增用雙字母或單字母加數字注腳,如AA…YA或A1…Y1。組合較複雜的平面圖中定位軸線也可采用分區編号,編号的注寫形式應為“分區号—該分區編号”。分區号采用阿拉伯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表示。
3、附加定位軸線的編号,應以分數形式表示,應按規定編寫:兩根軸線間的附加軸線,應以分母表示前一軸線的編号,分子表示附加軸線的編号,編号宜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
4、一個詳圖适用于幾根軸線時,應同時注明各有關軸線的編号。
5、通用詳圖中的定位軸線,應隻畫圓,不注寫軸線編号。
6、圓形平面圖中定位軸線的編号,其徑向軸線宜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從左下角開始,按逆時針順序編寫;其圓周軸線宜用大寫拉丁字母表示,從外向内順序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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