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實行職位輪換制度。職位輪換,又稱輪崗,指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門内對擔任領導職務和某些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有計劃地調換職位任職。輪崗的重點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國家公務員輪崗必須符合拟任職務所要求的任職條件,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同一職位上任職五年以上,原則上要實行輪崗,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适當延長或縮短輪崗年限。國家公務員晉升上一級領導職務的,一般應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曆。 擔任某些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輪崗範圍、年限及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事部門及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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