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稱專給帝王講述風俗人情、街談巷議的小官為稗官。後用作小說或小說家的代稱。野史,原指古代私家編撰的史書,後與稗官連用,泛指闾巷風俗、遺聞舊事的記錄。
2、出處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五十回:“倘能遇一文士;把這事迹鋪叙起來;做一部稗官野史;也是千秋佳話。”
3、例句那些有關隋朝的記載,雖出自~,但其真實性比有關“正史”似乎還要可靠。
4、近義詞稗官小說奇文轶事稗官小說奇文轶事
5、反義詞官修正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