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秦朝的。
李斯,約公元前284年至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人,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蘆岡鄉李斯樓村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
人物評價:李斯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曆史發展的趨勢。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币、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他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以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還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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