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六個月之内。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内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