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因不可抗力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預期違約),所謂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即指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以後以明示的方式拒絕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
③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