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中國現存的第一部編年體史書,按年記載了春秋時魯國從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或十六年間,即公元前 722~公元前481或公元前479的曆史大事。其紀年依據魯國,記述範圍卻遍及當時整個中國。内容包括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天文氣象、物質生産、社會生活等諸方面,是當時有準确時間、地點、人物的原始記錄。 舊說《春秋》為孔子所作。但近代學者研究證實,它應為魯國曆代史官世襲相承集體編錄。因早在孔子出生前就有《春秋》流傳,并已具備約定俗成的一套傳統義例,即所謂“書法”。《春秋》中有違反“書法”、為權位開脫罪責的曲筆諱飾之辭,也有與孔子觀點相反的記載,還有一些缺文訛誤,甚至記錄了孔子的生卒年。這些都說明《春秋》不可能是孔子所作。 但是,漢以後,《春秋》被尊為孔子編撰的聖經,在政治上、學術上處于至高無上的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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