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四節氣,是曆法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一歲分四時,春夏秋冬各三個月,每月兩個節氣,每個節氣均有其獨特的含義。廿四節氣準确的反映了自然節律變化,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指導農耕生産的時節體系,更是包含有豐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統。廿四節氣蘊含着悠久的文化内涵和曆史積澱,是中華民族悠久曆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産物,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一歲中時令、氣候、物候等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廿四節氣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北鬥七星循環旋轉,鬥柄順時針旋轉一圈為一周期,謂之一“歲”(攝提)。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迹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一個節氣,始于立春,終于大寒。
3、經曆史發展,農曆吸納了幹支曆的節氣成分作為曆法補充,并通過“置閏法”調整使其符合回歸年,形成陰陽合曆,“二十四節氣”也就成為了農曆的一個重要部分。在國際氣象界,二十四節氣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2016年11月30日,二十四節氣被正式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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