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師範:其課程除去音樂專業以外,還要學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音樂教學法、普通話教學等與教學相關的内容。師範類的音樂學畢業生在畢業時一般可得到教師資格證,直接參加教師招考。 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l至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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