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長春交警南關大隊三中隊幸福網格民警李濤帶領協警在衛星廣場查處不避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這時一輛白色SUV因未避讓行人被民警攔下,民警示意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在核查其駕駛證時民警發現駕駛證字迹可疑,于是民警示意其出示身份證進行核對。 民警根據當事人出示的身份證信息在警務終端上查詢,顯示的照片與該男子不符。
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查詢發現,駕駛人真實姓名為賀某某,持有C1駕駛證,并于2017年因醉駕駕駛證被吊銷,在确鑿的證據面前賀某某承認了其使用僞造機動車駕駛證并且套用他人駕駛證信息的交通違法事實,并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南關區交警大隊将對駕駛人賀某某使用僞造、變造駕駛證并且套用他人駕駛證信息且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民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員賀某某作出罰款7000元,收繳使用的僞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正、副本,并予以行政拘留的處罰。該案件正在調查辦理之中。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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