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月1日起,未成年保額有了相關的調整:
一、未成年身故保額
1、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各保險公司給付的身故保險金之和不得超過人民币20萬元。
2、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各保險公司給付的身故保險金之和不得超過人民币50萬元。
二、未成年重疾保額
重疾險的賠付條件是被保險人患上符合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時才會給與賠付,因此少兒重疾險沒有保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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