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積金可以補繳多久的問題,根據建設部、财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号第六條規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至《條例》發布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即單位最長的補繳年限可追溯到1999年4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