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是國際臭氧層保護日。臭氧層是指距離地球25-30公裡處臭氧分子相對富集的大氣平流層。它能吸收99%以上對人類有害的太陽紫外線,保護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線的傷害。
簡單來說,就是一把防紫外線的傘,
保護着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
但是現在,這把傘正在一點一點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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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正在威脅着人類健康
破壞生存環境
為了保護這把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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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3月,《關于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締結,這是人類第一個旨在保護臭氧層的合作框架,标志着保護臭氧層國際統一行動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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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夠真正對CFCs等ODS的生産、使用實施國際控制,1987年9月,《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簽署,旨在減少并最終消除人造消耗臭氧層物質排放,規定了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種類和控制時間,目前全世界197個國家都批準了該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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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于1989年和1991年分别加入了《維也納公約》和《蒙特利爾議定書》,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ODS的生産、使用和進出口活動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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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23日聯合國大會決定,每年的9月16日為國際保護臭氧層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Ozone Layer),要求所有締約國按照《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修正案的目标,采取具體行動紀念這個日子。
那麼保護臭氧層跟海關有什麼關系呢?
當然有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73号)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環保部、商務部、海關總署令第26号)
■其他與之相配套的管理目錄
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ODS的進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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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修正案,加強對我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制定了《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适用于以任何形式進出口列入《中國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名錄》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活動。通過捐贈、貨樣、廣告物品、退運等方式将列入《中國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名錄》的消耗臭氧層物質運入、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補充說明:《中國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海關總署制定、調整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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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列入《中國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名錄》的消耗臭氧層物質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進展情況,商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确定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年度進出口配額總量,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公布下一年度進出口配額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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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管控很嚴格,因此從事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貿易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進出口企業需要經過配額申請→進出口審批→許可證申領等一系列手續,才能實際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
【配額申請】
進出口企業:應當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下一年度進出口配額,并提交下列材料:
■法人營業執照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單位年度環保備案表;
■下一年度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配額申請書和年度進出口計劃表。
■對于初次申請進出口配額的進出口單位,還應當提交前三年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業績。
■申請進出口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交該危險化學品的國内生産使用企業持有的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證,以及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産、使用或者經營許可證。
★未按時提交上述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不予受理配額申請。
↑補充說明:申請人提交的數據、材料有謊報、瞞報情形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除給予前款規定處罰外,還應當将違法事實通報給進出口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由進出口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
應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對進出口單位的進出口配額做出發放與否的決定,并予以公告。
核定進出口單位的年度進出口配額申請時,應當綜合考慮下列因素:
■遵守法律法規情況;
■前三年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業績;
■上一年度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計劃及配額完成情況;
■管理水平和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其他影響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的因素。
【進出口審批】
進出口企業:在年度進出口配額指标内,進出口單位需要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應當向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領取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審批單,并提交下列材料: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申請書;
■對外貿易合同或者訂單等相關材料,非生産企業還應當提交合法生産企業的供貨證明;
■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口回收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單位應當持有回收單位所在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簽發的回收證明,依法申請領取進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審批單後,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特殊用途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出口,進出口單位應當提交進口國政府部門出具的進口許可證或者其他官方批準文件等材料。
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
應當自受理進出口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查,作出是否簽發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的決定,并對獲準簽發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的進出口單位名單進行公示;未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注: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實行一單一批制。審批單有效期為九十日,不得超期或者跨年度使用。
【申領許可證】
進出口單位:持進出口審批單,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所屬的發證機構申請領取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在京中央企業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授權的發證機構申請領取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
注: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實行一批一證制。每份進出口許可證隻能報關使用一次,當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
↑補充說明:消耗臭氧層物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進出口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進出口審批單、進出口許可證;消耗臭氧層物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内其他區域之間進出的,或者在上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之間進出的,不需要申請領取進出口審批單、進出口許可證。
【實際進出口】
進出口單位:憑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①實際進出口的數量少于批準的數量的,應當在完成通關手續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内向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報告實際進出口數量等信息。
②實際未發生進出口的,應當在進出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内向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報告。
③發生與進出口審批單或者進出口許可證載明的内容不符的情形的,進出口單位應當重新申請領取進出口審批單或者進出口許可證。
④當年不能足額使用的進出口配額,應當于當年10月31日前報告并交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年度配額進行調整分配。
注:未按期交還進出口配額并且在當年年底前未足額使用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可以核減或者取消其下一年度的進出口配額。
【對于違法行為的處罰】
①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年度配額、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或者進出口許可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由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撤銷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或者由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并由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酌情核減或者取消進出口單位本年度或者下一年度的進出口配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②提交申請和審批的數據、材料有謊報、瞞報情形的,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除給予前款規定處罰外,還應當将違法事實通報給進出口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由進出口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③倒賣、出租、出借進出口審批單或者進出口許可證的,由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撤銷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審批單,或者由商務主管部門撤銷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許可證,并由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取消其當年配額,禁止其三年内再次申請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配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④使用虛假進出口審批單或者進出口許可證的,由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取消其當年進出口配額,禁止其再次申請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配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⑤無進出口許可證或者超出進出口許可證的規定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或者違反海關有關規定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或者走私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由海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進出口單位違法行為情節輕重,禁止其再次申請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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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S的進出口管理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
對于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是嚴控的,
同時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代替品的生産和使用,
逐步減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産和使用。
保護臭氧層就是保護藍天,保護地球生命。
投稿:上海海關12360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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