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漂移是屬于違法的,是會被扣分的。
在公共場所駕車練漂移是一種危險行為,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公安機關有權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道路或廣場屬于公共場所,不是練車場,廣大駕駛員不要在公共場所進行類似漂移的行車動作。道路、廣場上沒有專門練車的防護措施,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财産安全,将視情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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