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證明一般需要攜帶身份證、醫保卡等資料,由門診統籌定點機構的接診醫師提出申請,并經該機構蓋章同意,轉往與該機構簽訂協議的定點醫院,轉診證明當次有效。轉診證明是由接診醫師來開,也就是說當醫師認為病情無需轉診時,是無法開得轉診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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