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古代有五音和七音,這個“音”大緻相當于今天的音階,五音就是宮、商、角、徵、羽,再加上變宮、變徵,就構成了七音,與今天的七音階對比是:宮、商、角、變徽、徵、羽、變宮。
七音中,以其中任何一音為主(即作為樂曲主旋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主音),就構成了一個調式,不同的調式有不同的感情色彩和表達功能,因而也能産生不同的音樂效果。例如《荊轲刺秦王》叙述荊轲一行出發時,“高漸離擊築,荊轲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變徵之聲”就是變徵調式,這種調式旋律蒼涼悲壯,适宜于悲歌。
古代有六律,指古樂的十二個調,它包括黃鐘、無射等六個陽律以及大呂等六個陰律,十二律不但各有特定的名稱,而且還有固定的音高。
古代還有八音,是對樂器的統稱,包括金(鐘等)、石(磬等)、絲(琴瑟等)、竹(管、箫等)等八類,每類包括若幹種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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