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标準中規定的九項界限指标包括锂、锶、鋅、硒、溴化物、碘化物、偏矽酸、遊離二氧化碳和溶解性總固體,礦泉水中必須有一項或一項以上達到界限指标的要求,其要求含量分别為(單位:mg/L):锂、鋅、碘化物均≥0.2,硒≥0.01,溴化物≥1.0,偏矽酸≥25,遊離二氧化碳≥250和溶解性總固體≥1000。市場上大部分礦泉水屬于锶(Sr)型和偏矽酸型。
新出台的《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2008-12-29發布2009-10-01實施。
原有《飲用天然礦泉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原地質礦産部、輕工總會制定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标準[GB 8537-1995]。
礦泉水新國标主要變化如下 :
完善了天然礦泉水的定義;界限指标去掉1項溴化物;限量指标增加3項(銻、錳、鎳、溴酸鹽)、修改3項(镉、砷、硼),删除4項(锂、锶、碘化物和鋅);污染物指标增加2項(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礦物油);微生物指标增加3項(糞鍊球菌、綠膿杆菌和産氣莢膜杆菌),删除1項(菌落總數)。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