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于"愛國"這個詞的意思。和很多詞一樣,它的意思也有不同的細微差别,而且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使用這個詞。例如,最簡單的定義,愛國意思就是"熱愛祖國"。隻要對國家的愛不超過對上帝的愛,如果正确地看待它,基督徒愛國就沒有錯。
然而,"愛國"的另一個定義意味着個人應該将國家的利益置于個人和群體的利益之上。帶着這種極端,愛國主義可能成為偶像崇拜的一種形式,尤其是當一個人對他國家的愛超過了他對上帝的愛以及上帝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中拯救人的計劃(啟示錄7:9)。
就基督徒對政府的責任而言,我們從羅馬書13:1-7知道,我們要順服政府當局,尊重他們,即使當他們不可敬的時候,因為最終正是上帝賜給他們權柄管轄我們。因此,作為基督徒,我們有義務成為模範公民,通過遵守法律,納稅等等順服政府當局。
然而,我們的責任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順服上帝。在那些個人有能力通過投票或參與政治來改變和影響政府的國家裡,作為一個好公民的一部分就是投票并且對政府産生任何積極的影響。
在一些國家,基督徒在他們的領導人決策中沒有發言權,愛國就更難了。人們很難喜歡不為人民服務的政府。然而,作為基督徒,我們仍有義務為我們的領袖祈禱(提摩太前書2:1-4)。上帝将尊重我們對這一命令的順服,在他完美的時機,他将審判那些背離他的領袖。
基督徒應該愛國嗎?合情合理,是的。與此同時,基督徒的最終信仰、愛和順服隻能留給上帝。
最後,我們再來說說基督徒對國家的責任:
1、順服(羅十三2,5) 基督徒應該作一個好公民,由心底來順服自己的國家與政府。不過這個順服不能違背上帝的旨意,也就是說最後的權威乃在于上帝。
2、納稅(羅十三7 ) 納稅與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基督徒要樂意實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耶稣也是這樣教導我們。
3、代禱(提前二1,2) 基督徒要常為國家禱告,求上帝祝福總統及文武百官,能公公正治國、以廉潔把政,因為「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恥。」(箴十四34)如此才能使社會安和、民心歸順、上下一緻、萬衆一谷。
4、使國家歸主(詩卅三12) 這是最積極的關心。從世界曆史上看來,以耶和華為上帝的國家的确是有福的。因為上帝終究站在真理這一邊,所以基督徒要努力傳福音,帶領同胞信主,并努力争取各種階層的「領導權」,以期發揮「是光是鹽」的作用來影響社會,造福國家。
最後,我要提到美國卡特總統在他還是候選人的身份時,有一段接受電台訪問所同答的一段話,大意如下: “我希望我的禱告有功效,那就是,求上帝讓我的生命有意義;并使我不緻浪費祢賦予我的生命。一方面希望我能經由政府而推展人類愛和公義;一方面希望因着我的努力,而能提升人類的生命,擴展上帝的國。”
祈望這個理想也能在我們的國家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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