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包銷是指房地産開發商與包銷商之間就特定商品房的銷售進行協商,由包銷商以一定的價格條件和付款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内向開發商買入全部商品房的一種商業經營行為。房地産包銷作為房地産市場中的一種新的經濟行為,是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從我國的台灣、香港地區引進并獲得境内房地産開發商較廣泛應用的一種商品房銷售方式。
房地産包銷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買賣性,包銷商與開發商簽訂合同确定基價,實際上提前确定了包銷商購買房産的價格,如果包銷商不能把房屋全部賣出,則應以基價購買商品房。
2、代理性,包銷商與開發商約定包銷期限,包銷人這個期限内享有銷售代理權,且隻能以開發商的名義進行銷售,并對辦理相關手續如簽訂合同蓋章、辦理房産過戶等予以配合,即通常意義上的顯明代理關系。
3、風險性,與一般的房地産代理不同,包銷人必須在包銷期限屆滿時買入剩餘商品房,所以包銷人應承擔銷售不力或形勢不佳的買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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