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司法鑒定作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三條,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記錄可以采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内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确、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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