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做賬有四個原則,即依法原則、全面系統原則、組織控制原則、科學合理原則。
一、依法原則各單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 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不允許不做賬、不允 許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之外另外做賬。
二、 全面系統原則設置的賬簿要能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所 需的會計核算資料,同時要符合各單位生産經營規模和經濟業務的特點,使設置 的賬簿能夠反映企業經濟活動的全貌。
三、 組織控制原則設置的賬簿要有利于賬簿的組織、做賬人員的分工,有利于加強崗位責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财産物資的管理,便于賬實核對,以保證企業各項财産 物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科學合理原則做賬應根據不同賬簿的作用和特點,使賬簿結構做到嚴密、科學,有關賬簿 之間要有統馭或平行制約的關系,以保證賬簿資料的真實、正确和完整。賬簿格 式的設計及選擇應力求簡明、實用,以提高會計信息處理和利用的效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