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法律系學習的内容包括:首先是基礎的法律學科,比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及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等。接着還要學習法學理論。法理學、法哲學、法律思想、法學曆史等。再後來就是要學習法律實務,比如,法律文書的寫法等。最後就是要去實踐。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等地方去學習。最重要的是要考司法考試。
2、法律體系(LegalSystem)(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範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标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範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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