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啟松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範縣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時間
自2020年3月26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00至19:00,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
範水路以北、金水路以南、迎賓大道以東、重華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車輛
(一)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實行每日限制兩個車牌尾号的車輛通行。“尾号”即為機動車末尾的數字(号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後一個數字為準)。
星期一 限行機動車車尾号為1、6;
星期二 限行機動車車尾号為2、7;
星期三 限行機動車車尾号為3、8;
星期四 限行機動車車尾号為4、9;
星期五 限行機動車車尾号為5、0;
(二)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外埠号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内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三)為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盡可能減少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單位通勤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路燈維護、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保險勘察、押款、新聞采訪、采供血、醫療廢物轉運、畜禽無害化處理收集等專用車輛;
5.殡儀館的殡葬車輛;
6.懸挂新能源汽車專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車。
四、限行期間,對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對機動車未懸挂号牌、遮擋号牌的,處200元罰款并記12分,對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号牌的,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限行期間,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氣,需要啟動更高級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2020年3月24日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