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4.5萬元的名牌裙子被洗衣店洗壞,究竟是否應該賠償?賠償多少錢才合适?珠海香洲的張女士在将原價4.5萬元“Chanel”牌米黃色連衣裙送洗後,沒想到衣服出現破損據此,她要求商家賠償衣服原價的5折即22500元,遭到拒絕後将洗衣店起訴至法院,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洗衣店給衣服洗壞了賠付标準?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洗衣店給衣服洗壞了賠付标準
南都訊 4.5萬元的名牌裙子被洗衣店洗壞,究竟是否應該賠償?賠償多少錢才合适?珠海香洲的張女士在将原價4.5萬元“Chanel”牌米黃色連衣裙送洗後,沒想到衣服出現破損。據此,她要求商家賠償衣服原價的5折即22500元,遭到拒絕後将洗衣店起訴至法院。
記者日前從香洲區法院獲悉,目前該案一審已宣判。法院認為,洗衣店将衣服損壞應根據合同約定賠償,但張女士在送洗衣物時并未選擇保價洗滌,因此結合衣物實際破損情況,判定商家酌定按照洗滌費6倍予以賠償。
案件始末
張女士:洗衣店應當按衣服原價五折賠償
洗衣店:衣服未保價且破損在送洗時已存在
據悉,2020年12月26日,張女士在珠海一洗衣店開設會員卡并充值5800元,卡内包含60次(單次洗滌費96.67元)洗衣服務。2021年1月25日,張女士送洗一件于2016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專賣店購買的“Chanel”牌米黃色連衣裙,該連衣裙購買時花費8036加拿大元,折合成人民币45000元。送洗時,洗衣店的工作人員對衣服的破、損、污損情況進行檢查、拍照并讓她進行了确認。
3月11日,洗衣店通知張女士領取清洗完畢的衣服。張女士領取衣服時,發現該連衣裙的右側口袋位置有一處明顯破損。張女士提出,該衣服購買後僅穿過一次,洗衣店把衣服損壞了應當按衣服原價的5折即22500元賠償。除此之外,還應退還剩餘洗衣卡費用3800元。
對于張女士的賠償要求,洗衣店認為,該衣服的破損在送洗時已存在,當時判定為正常折舊才未對該處細節作特寫拍攝并提醒注意。退一步講,即便承擔責任,按照規定,經營者對于非保價洗滌品僅應承擔洗滌費1-3倍的賠償。
法院審理
洗衣店應按照洗滌費6倍予以賠償
法官:對于貴重衣物盡可能選保價
由于賠償金額相差巨大,張女士選擇了起訴洗衣店。對此案件,法院審理認為,洗衣店在送洗時并未發現并提示涉案衣服的局部磨損情況,即可推定為涉案衣服的局部磨損發生在提供洗滌服務之後。洗衣店在履行服務合同過程中未盡到保證衣物完好的義務,存在違約,應根據合同約定賠償相應損失。
不過,另一方面,雙方并未對衣物遭受損害時的賠償标準作出約定,張女士在送洗衣物時并未選擇保價洗滌,而洗衣店專職從事為奢侈品提供洗護服務,在明知所送洗衣物價值的情況下未提供衣物保價洗滌服務,亦存在過失,故參照《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争議解決辦法》,結合涉案衣物實際破損情況,酌定按照洗滌費6倍予以賠償并返還剩餘洗衣會員卡費用。
對于該案,法官也提醒,洗衣店在承接送洗衣物時,應當對衣物進行檢查,檢查後應當将衣物上的污漬、磨(破)損等各種瑕疵狀況向消費者告知并在洗滌服務合同上注明,由雙方簽名确認,确保糾紛發生時有據可查;消費者對于貴重衣物盡可能選擇保價洗滌,以此确定發生糾紛時的賠償方案,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對于沒有洗滌标示并需要采用特定方式進行清洗的衣物,消費者可以主動提示洗衣店,以保證衣物清洗的效果。
本版采寫:記者朱鵬景 通訊員肖輝燕 鄭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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